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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暨东盟法治人才班开班

时间:网站:广西民族大学函授站

【大学生通讯社报道】4月14日上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外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广西民族大学函授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暨东盟法治人才班开班仪式在科技楼报告厅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广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黄都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禤达理,中共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西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主任、越南分所负责人苏日好与广西民族大学函授校长谢尚果出席会议,党委副书记陈应鑫主持会议,教务处、研究生院、法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东盟学院的老师及同学代表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对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研讨。广西民族大学函授法学院院长蒋慧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东盟法治人才培养优势以及东盟法治人才班的方案模式,并表示开设东盟法治人才班,是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与法学院共建以东盟为中心理论与实践并举的东盟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也是学生提升综合素养,成为东盟法治人才的宝贵机会。

苏日好介绍了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养涉越人才的两种模式,一是从青年律师中培养,二是从越南语翻译中培养。他表示,法学院东盟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家国情怀、满足东盟商贸法务服务需求的法律实务人才为目标,具有务实性和创新性,有利于推动民大法学的一流学科建设、东盟法学等特色学科的发展。

罗旭介绍近年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广西涉外律师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希望进一步加深与广西民族大学函授的合作,建立高校和律师事务所间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双向流动机制,壮大涉外律师人才队伍,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广西新一轮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黄都恒认为,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国际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广西对涉外法律人才需求不断上升,对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自治区司法厅与广西民族大学函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将与广西民族大学函授开展更多务实、高素质、高质量的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共同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罗绍华提到,广西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省区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在深化中国东盟司法交流方面具有独特的区位和人文优势。广西民族大学函授结合广西民族大学函授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的办学特色,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高质量实施,为我区对外开放合作提供了大力支持。

谢尚果表示,广西民族大学函授的三个办学特色是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其中“民族性”作为广西民族大学函授的一张名片,要扎实做好这一亮点;“区域性”具有重要影响,涉及中国西南与东盟,为东南亚与中国西南部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国际性”要做大做强,需要利用好东盟这一贸易伙伴,按照法律处理好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培养复合型人才。他希望,开设东盟法治人才班,为同学们提供学习平台和资源帮助,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东盟法律高端人才。

东盟法治人才班开班授旗仪式上,参会领导为学生代表授旗,并与学生进行合影。

授旗仪式后,东盟法治人才班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进行发言,表达对法治东盟人才培训班的展望。(实习编辑:杨力华 校对:钟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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